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
杭州钱塘律师
2025-05-10
针对您提出的婚前父母出资买房,婚后加名字但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,根据《婚姻法》及其司法解释,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,即出资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因此,在离婚时,该房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这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《婚姻法解释(三)》第七条的规定,明确了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为避免此类房产纠纷,建议在婚前或婚后加名字时,双方应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同时,可咨询专业律师,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。此外,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证明、转账记录等证据,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支持。从法律角度出发,明确约定和保留证据是预防纠纷的关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婚后加名字时,双方已书面约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,则情况有所不同。此时,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,即该房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,双方可协商分割,若协商不成,法院将依据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决,确保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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